‘开云(中国)Kaiyun·官方网站,开云(中国)Kaiyun’环境经营:钢铁企业可持续发展之路
发布时间:2024-10-07 人浏览
本文摘要:[概要]钢铁企业是高能耗的典型,其在为经济发展做到着贡献的同时,对环境的破坏性也不容小视。
[概要]钢铁企业是高能耗的典型,其在为经济发展做到着贡献的同时,对环境的破坏性也不容小视。论文在深入分析钢铁企业环境问题及其原因的基础上明确提出贯彻落实涉及法律法规,创建环境经营的意识和体系,发展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等对策,不利于钢铁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 环境经营 钢铁企业 可持续发展 在可持续发展已沦为人类的联合理念的当今世界,先进设备企业莫不实施环境经营。
在我国,科学发展观和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已深入人心,沦为各项事业发展的最重要导向。因此,我国钢铁企业必需及时引进环境经营体系,这是钢铁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必经之路。 一、钢铁企业的环境问题及原因分析 钢铁企业的各个工序都有大量污染物废气:矿石的处理过程中产生各种危害气体和粉尘;制钢工序中产生各种废渣;锻压工序中产生危害废水等。
可见,钢铁产业是具备代表性的高耗能产业,对大气环境的污染比较严重。钢铁产业所带给的环境问题主要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1.粉尘 目前,钢铁厂对大气环境及周边地区仅次于最必要的影响是粉尘废气。炼铁系统粉尘的排放量占到钢厂总粉尘(烟尘)排放量的50%以上。
工件过程的粉尘主要源于台车下面的抽风系统(占到90%以上)。高炉炼铁工序的粉(烟)尘主要源于高炉上漆、煤气放散和出有铁场等。目前我国对钢厂粉尘的废气标准是大于每立方米120毫克。提升现有除尘设备的能力,使用高效的除尘系统以及提升作业亲率是增加粉(烟)尘废气的主要措施。
2.二氧化碳 以煤居多的能源消费结构和煤品质低落客观上要求了钢铁工业二氧化碳废气相当严重。由于在高炉中使用焦炭冶炼铁矿石的过程中不会必要产生大量的二氧化碳,只有减产时其排放量才有可能显著增加,电炉炼钢也是如此。据世界钢协估算,在全球经济危机愈演愈烈之前,全球钢铁业每年产生大约22亿吨二氧化碳,其依据是每吨粗钢产生1.7吨二氧化碳,而全球粗钢产量将近1.3亿吨。虽然2006年全球二氧化碳排放量没发布,但据2005年的公开发表数据推算出,2006年全球二氧化碳废气总量大约在300亿吨左右。
基于这一数字,估算钢铁业22亿吨排放量大约占到2006年全球二氧化碳总排放量的7%。可见,高炉炼铁是二氧化碳的主要源头,因此增加高炉炼铁的能源消耗是增加二氧化碳废气的主要手段。 3.氧化硫 由于原料条件提高和工艺变革,我国重点大中型钢铁企业的每吨钢的氧化硫气体排放量从1995年的9.2kg减少到2005年的2.96kg。但目前国内烧结机基本没使用烟气副产物装置。
工件工序的氧化硫气体的排放量占到钢厂的60%左右。由于工件烟气量大,氧化硫浓度很低,处置可玩性低、处置成本较高。 4.二恶英 二恶英是目前未知化合物中毒性仅次于的物质之一,这类物质既非人工合成,又无任何用途,但转入人体后,无法水解和排泄。
二恶英已被证实为致癌物,而且具备生物毒性,免疫系统毒性和内分泌毒性。由于铁矿石中不含氯,在工件过程中不会产生危害气体二恶英。钢厂主要是炼钢的电炉和工件工序产生二恶英。
工件过程的二恶英的废气控制技术尚待研发应用于。目前我国钢铁企业尚不对二恶英的监测,也无适当的废气标准。
以上这些污染问题早已严重影响了人与自然的人与自然并存,这也早已沦为业界的共识,多年来无论在技术上,还是在理论上,或是在生产实践上,人们都做到了不懈的希望,但为何至今收效甚微,笔者指出其原因不出技术,而是在意识和制度。?在4月9日开会的“2010年全国整治违法污水处理企业,确保群众身体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上,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透漏,去年我国环境污染突发事件数量创历史新纪录,比上年快速增长26.6%,其中一半以上是重金属污染事件。由此可以显现出,钢铁企业环保意识的脆弱,环境责任的缺陷是目前急需解决的主要问题。 二、钢铁企业环境经营体系的创建途径 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大国,在经济发展的非常宽时期内钢铁市场需求较小,产量已多年居于世界第一,但钢铁产业所获得的成绩在某种程度上是以壮烈牺牲环境为代价的,皆是粗犷发展的结果,事实上,我国钢铁产业的发展质量和和物耗水平与国际先进设备水平比起还有相当大差距,所导致的环境也愈发相当严重,为了人与社会的人与自然相处,我们必需从宏观和微观角度双管齐下,在宏观上强化环境监管的力度,在微观上竖立钢铁企业的环境经营意识和体系。
1.严肃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建立健全涉及法律法规 环境保护法是国家制订或接纳的,并由国家强迫确保继续执行的关于保护环境和自然资源、预防污染和其他公害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环境法的维护对象是一个国家首府范围内的人的生存环境,主要是自然环境,还包括土地、大气、水、森林、草原、矿藏、野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大自然历史遗迹、风景游览区和各种自然景观等,也还包括人们用劳动建构的生存环境,即人为的环境,如运河、水库、人造林木、名胜古迹、城市及其他居民点等。我国自1973年施行了《工业“三废”废气全面推行标准》,1979年施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来,相继又施行了《国务院关于在国民经济调整时期强化环境保护工作的要求》(1981年)、《征税排污费暂行办法》(1982年)等涉及的保护环境的系列法规和制度。
这些制度和法规中都突显了我国的环境保护意识和理念,但准确的理念必需辅之以扎实的制度框架和切实可行的措施,才不至于沦落一句空洞的口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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